龙永图:中国养老问题不能全部指望政府
到2015年,基本形成制度完善、组织健全、规模适度、运营良好、服务优良、监管到位、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。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。
改善居家养老环境,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。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机构为重点,通过新建、改扩建和购置,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水平。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程度,“十二五”期间,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,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;改造30%现有床位,使之达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,仅靠政府买社会保险,远远不能为民众提供足够的养老保障。在今天的北京CBD国际论坛上,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、北京CBD国际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说,西方的经验证明,政府大包大揽是不可持续的。
目前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了1.43亿人,占总人口的11%,预计2020年将占17%,2050年将占到31%。同时,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未富先老的特点。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基本上是在5000美元至1万美元,而我国2006年人均GDP仅有2000美元左右。
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说,在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的阶段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问题,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效率和可持续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。此外,我国目前有1.5亿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,被征地的农民总量已经达到了4000万人。如何解决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,城镇和农村相衔接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应对城镇化挑战的重要课题。
据介绍,在传统体制下人们的养老保障主要依靠政府、单位、家庭和土地,就业单位和血缘关系是决定养老保障水平的关键因素。
“由于劳动者的工资长期以来处在非常低的水平,老百姓主要靠政府建立社会保障体系,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,也是正常的,但我们又不能全让政府大包大揽。”龙永图说,大包大揽会让政府的负担越来越重,最终走到国家社会保障濒于破产的地步。
“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有很大发展前景。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说,2006年我国社会保险保费收入是8626亿元,商业保险保费收入为5641亿元,商业保险在去年有14%的增长。
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偏低。我国人均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大约是431元,仅为国际上的10%左右,为美国的1/70。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刘从龙介绍,我国已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包括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,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比如,城乡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衡,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,保障的项目少、覆盖面窄、保障面低。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流动,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,农村老龄化的速度加快,现在农村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,而且这个趋势将持续到2040年左右。
刘从龙说,到目前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将近两亿,人均月领取养老金1000元,而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只有5400万人左右,人均月领取养老金还不到100元。
“农村老年人的贫困问题应该引起高度关注,要加快建立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农村保险体系,否则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。”他警告说。
刘从龙透露,我国正在一些地方积极开展以个人缴费、集体补助、政府补贴为机制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,并且同时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。经过这两年的工作,将来还会有1000万名左右被征地农民被纳入社会保障制度。此外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抓紧制定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养老办法,这个办法将很快上报国务院到建设标准。
在居家养老层面,支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。扶持居家服务机构发展,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服务内容和项目,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服务。
在城乡社区养老层面,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、托老所、老年人活动中心、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,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养老服务功能,使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。
在机构养老层面,重点推进供养型、养护型、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。县级以上城市,至少建有一处以收养失能、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。在国家和省级层面,建设若干具有实训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。